成立宗旨 |
獎勵學生積極參與教師研究並發表學術研究成果及參與國際學術交流 |
申請資格 |
本院在學學生符合下列情事之一者:
(1)於重要國內外國際學術會議及競賽,以第一或主要作者發表在本院學習期間所完成之成果。並獲得重要獎項
(2)獲選本院辦理國際學術交流活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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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
審核原則、通過比例按當時教育部、科技部等相關規定半分為原則及上限 |
獎勵金額 |
按當時經費來源及多寡而定,以教育部、科技部等相關規定半分為原則及上限 |
申請時間 |
符合資格者得至國農中心下載申請文件 |
申請方法 |
申請文件: |
(1) 申請表 |
(2) 指導老師推薦意見 |
(3) 檢附申請表內要求之相關文件 |
備註 |
104年6月2日本校第2861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