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本系必修「有機化學」(3學分) 的重修生,開放本校、師大、台科大開設之有機化學課程為抵免課程,規定如下: 資格:需至少修過一次本校「有機化學」且成績不及格者。 有機化學上或下或有機化學一或二,總學分數3或以上,為重修生的有機化學抵免課程,可抵本系必修3學分,多餘學分不得計入一般選修學分。 所有在學之本系學生皆適用,不含輔系、雙主修學生。
針對本系必修「有機化學」(3學分) 的重修生,開放本校、師大、台科大開設之有機化學課程為抵免課程,規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