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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昆蟲學系

系所公告

國立臺灣大學學術倫理課程修課實施要點
  • 發布單位:昆蟲學系

106.10.20  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107.01.05  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本校為提升碩、博士班學生研究倫理素養,使其具備從事學術研究工作所需正確倫理認知與態度,特訂定本要點。

二、自107學年度起入學之碩、博士班學生,以入學第一學年結束前修習完成至少六小時學術倫理課程(以下簡稱本課程)為原則。

三、本課程實施方式如下:

  1. 修習「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路課程,並通過總測驗取得修課證明。

  2. 修習校內外各單位開授之相關課程成績及格或參加研討會,並應提出學術倫理相關內容時數證明。

  3. 入學前已修習通過學術倫理相關課程累計六小時者,應於入學當學年度出具修課證明申請免修本課程。

  •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學術倫理課程及時數須經學術倫理課程委員會認證。

四、學生經系、所、學位學程確認修習通過或核准免修本課程者,始得申請學位考試。但有特殊情形,經教務長核准者不在此限。

五、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