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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昆蟲學系

徵才資訊

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自僱約用人員徵才公告 (資材研發組試驗分析員-昆蟲化學傳訊素研究)

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自僱約用人員徵才公告

(資材研發組試驗分析員-昆蟲化學傳訊素研究)

 

聯絡方式

  1. 採通訊報名方式或自行送達方式。

郵寄地址:413臺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秘書室 收

  1. 來函請檢附下列資料(A4直式規格):
    (1) 履歷表(格式如附檔1,須附相片):請簡要自述相關工作經驗及300字以上自傳,並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具結書(格式如附檔2)。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等資料影本。
    (5) 工作經歷、專業證照、外語檢定、訓練進修、著作論文資料影本(如有,請檢附)。

  2. 除郵寄上列資料外,另請務必至下列表單填寫基本資料表https://eform.moa.gov.tw/r83absw )

  3. 期限:民國1131220日前,以郵戳或本所收件章為憑,逾期及缺附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資材研發組試驗分析員(昆蟲化學傳訊素研究)

  4.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辦理後續事宜。資格條件不符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不退件。如須本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5. 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蔡小姐(或簡先生) 04-23302101140 (133)

 

備註

  1. 資格符合者,以e-mail通知甄試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相關資訊將於1131225公告於本所網站,請自行上網查看。

  2. 附檔:(1)自僱約用人員履歷表。(2)具結書。

  3. 本所用人經費係由公務預算及代(委)辦經費支應,若上述經費未核准或經立法院刪減,則本職缺將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

  4. 本所甄選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5. 初次進用自僱約用人員:3個月考核期。

  6. 甄選方式:資績(20%)+面談(50%)+測驗(30%),合計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