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評選對象及資格:本系學士班二年級至修業年限最高年級之在學學生(不含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前一學年學業表現優異且未受懲處者。
- 獎勵名額:1名
- 獎勵方式:每學年頒獎一次,由校方頒予獲獎者獎狀及發給獲獎者前一學年學雜費全額相同之獎學金。
- 評選方式:每學年公開徵求本系符合說明第一項資格之在學學生報名參與評選,報名學生上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須達全班排名前五名或由系主任主動推薦,並經本系財務委員會就學生品格、修業或其他特殊表現綜合評量後,依各學年度獎勵名額決議推薦人選,並送校推薦。
- 申請文件:歷年成績單(jpg檔)、品格或其他特殊表現之相關證明(word檔,內容、格式、頁數不限)。
- 收件截止日期:112年10月13日下午15時前,電子檔需寄至此信箱:annhe@ntu.edu.tw
- 承辦人電話:02-33665582 何小姐。
- 注意事項:本獎獲獎者於同學年度不得兼領本校傅鐘獎學金。同學年度本獎、海推獎學金及國際學生助學金僅限領取一種獎助學金,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校方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