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您好,
請依「國立臺灣大學昆蟲學系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辦法」相關規定辦理申請。申請表請至系網下載(系所辦法/表格下載/研究所),填妥請指導教授簽名後於期限內送給系辦何小姐。
第二條 本所博士班研究生資格考核採進度報告及筆試方式合併舉行,每學期辦理一次。研究生須於在學二年內通過學位候選人資格考試之進度報告;在學三年內通過學位候選人資格考試之筆試。
第三條 資格考核申請期限:自臺大行事曆公告之學期開始日後一個月內。
第四條 進度報告辦法:
研究生於入學後,即可申請進度報告。進度報告統一於當上課結束前一星期舉行。由系務會議指派三位口試委員(指導教授除外)。第一次進度報告若不及格,需於在學 2 年內通過,否則,應令退學。
第五條 筆試辦法:
研究生進度報告通過,經指導教授及指導委員會同意,得申請參加筆試。筆試時間:於學期中考開始前一星期舉行一次,不及格者於當學期期末考開始前一星期再舉行一次。由指導教授協同指導委員會成員選定二科,經系務會議同意後,每科聘請校外考試委員至少二分之一共同命題與閱卷。考試成績以平均七十分為及格,不及格者得申請再試,惟以一次為限,只考未通過之科目,出題老師為原出題老師再另加一位校外老師出題;經重考一次仍不及格者,應由指導委員會指定重修科目並於在學一年內修習成績達八十分以上,如未達標準應令退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