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4-2生活學習助學金,本學期生活學習期限自115年2月至115年6月止,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徵求條件:本校同學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僑生身份且非在職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或GPA1.70以上(新生及轉學生除外,另論文撰寫階段學生如因前一學期未修習課程致無學業成績可採計,得以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計算。)
二、符合獎助學金申請資格之同學(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男女不拘。
※若本籍生家庭年收入70萬已上但符合以下特殊情況,得提出證明文件者,亦可申請:
1. 家庭遭逢變故或有親人重病,影響家庭收入。
2. 家中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
3. 單親家庭。
4. 學生本人學費及生活費來源主要係貸款。
5. 經學習單位晤談,認定確有經濟困難。
※僑生由學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認定。
三、工作內容:
1. 協助整理系館周遭環境。
2. 協助文書處理、瞭解校內行政運作和流程(送文)。
3. 接聽電話等臨時交辦事項。
四、 工作時間:每月30小時,每周以不超過8小時為原則,時間可依學生空堂時間安排,助學金6,000元/月。
五、 應徵方式:
1. 請符合申請資格之同學上生輔組網頁https://my.ntu.edu.tw/internApp/申請。
2. 請於2月9日(星期一)下午4點前檢附相關資料送昆蟲系辦公室(學新館601室)。
3. 系辦公室收件後會先審查資格,確認符合後,再通知面試時間。
六、申請資料:
1. 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申請書(詳附件)。
2. 114-1學期成績單(若成績尚未公告,請同學於114-2學期開學前補交,以確認成績是否符合資格。)
3. 金融單位(郵局、玉山或華南銀行)存摺封面影本、身分證或居留證影本等基本資料。
4. 113年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父母+學生本人,共三份)(不收其他例如: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等類似證明)。
5. 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學生/配偶與父、母不 同戶籍者須分別檢附)以利檢覈,倘父、母殁或已離異,則請檢附在世者或監護人即可。
6. 已取得政府單位核發之114年度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有效期限至115年6月30日)之同學,因公所已完成家戶所得查核,僅需檢附該有效證明文件,無須再提供113年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若您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申請,請上生輔組網站申請,並於2/9(一)下午4點將申請資料送系辦,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