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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昆蟲學系

系所公告

114-2學位考試公告
  • 發布單位:昆蟲學系

同學您好

 

本學期欲畢業之研究生,請至臺大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研究生教務組業務項目›學位考試流程,再點選「學位考試申請網址」提出申請。

 

請於 115/4/20 前將申請書、論文初稿、抽印本或接授函 (申請博士學位者) 繳至系辦,以便系辦理初審,經系務會議審查通過後方可辦理學位考試。

 

本學期有關學位考試之各項辦理截止日期如下:

1.申請考試截止日:115 年 4 月 30 日。

2.撤銷考試截止日:115 年 7 月 31 日。

3.舉行考試截止日:115 年 7 月 31 日。

4.繳交論文截止日:115 年 8 月 25日(電子論文上傳期限較早,依圖書館公告為主)。

 

※請注意

  1.有關過去(113-2前)繳交論文期限(緩衝時間/○月○日上傳即可)等經驗或過去已畢業學長姐流傳之經驗已不適用。

    截止日(115/8/25)前完成紙本論文繳交且離校系統「圖書館」關卡為「已辦畢」始為畢業生。

  2.請研究生勿隨意上傳未定稿學位論文,並於後續進行學位論文抽換,此舉已造成相關作業困擾,將請圖書館整理此類學位論文所屬系所,後續將公告並請系所及指導教授嚴加督導。

  3.研究生不能以已於8月25日前上傳電子論文認定是114-2畢業生,8月26日早上清查離校系統,離校系統「圖書館」關卡「未辦畢」,皆非114-2畢業生。

 

※請預留圖書館審核電子論文格式及紙本論文印製時間,依限(2月23日)完成紙本論文繳交。

※逾期未交論文而未達修業年限者,次學期仍應註冊,修業年限屆滿仍未依規定繳交論文者,應予退學(學位考試規則第九條)。

 

※114學年度起學位論文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擬申請學位論文延後公開,需於學位考試時,提供學位考試委員申請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相關資料及填妥「國立臺灣大學學位論文延後公開審核表」經所有學位考試委員審核並簽名。※每份申請書均須附上正本審核表及正本證明文件,建議先行查詢所屬學院所需份數,準備相應之審核表及證明文件。

(路徑:https://www.lib.ntu.edu.tw/node/153 → 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

※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後,因故無法於該學期內舉行學位考試,應於行事曆規定學期結束日之前填寫「撤銷申請書」,經指導教授及系所主任(所長)簽章同意並送交教務承辦單位,逾期未撤銷亦未舉行考試者,以一次不及格論。未達修業年限者若通過口試但論文未及完成(須填寫「已通過學位考試本學期不畢業申請書」),則次學期仍應註冊,並於該學期繳交論文最後期限之前繳交,屬該學期畢業。

 

※論文審核及繳交相關注意事項, 請參閱圖書館網站https://www.lib.ntu.edu.tw/node/103

 

※研究生學位論文原創性檢查平臺(Turnitin)操作說明與FAQ,請參考 請參考https://www.lib.ntu.edu.tw/node/4923/,進一步諮詢請洽智泉國際客服02-2571-3369 分機225或207。

 

※本校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 (全文請到教務處網頁下載),部分條文重點節錄如下:

 

<第五條> 組織碩士或博士學位考試委員會,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碩士學位考試委員三至五人,博士學位考試委員五至九人,由校長遴聘之,並由系所主管指定一人為召集人,但指導教授不得擔任召集人。指導教授及共同指導教授以外的學位考試委員,碩士學位考試至少二人,博士學位考試至少四人,其中所外委員至少一人

 

<第九條>

通過學位考試之研究生,應繳交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聲明書學位論文紙本、全文電子檔、學位考試成績,並於辦妥離校程序後,教務處始得發予學位證書。

學位論文以公開為原則,以利學術流通及分享。但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應檢附證明文件並經指導教授與系所主管認定者,學位論文得延後公開。